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5000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设计(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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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规定,招标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代理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580-216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