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新开河工程(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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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一次补充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80-2580804、1505844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