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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中心多举措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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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交易过程透明度,提升交易结果公信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一、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浙江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依托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全市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交易、海域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排污权交易主要八大类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公示信息和信用信息等进行主动公开

二、完善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平台不断建立健全信息文本规范,确定公开信息核心内容,目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确定了标准化信息文本格式,实现术语统一、条款统一。二是信息公开“一链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公开信息数据实时交互共享,扩大信息公开面。

    三、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一是出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平台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和更新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二是建立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发布权责清单,确保平台信息发布可控可追溯,权责清晰。不定期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加强落实信息发布各方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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