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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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投标保证金联保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招组办〔2022〕2号)有关规定,经舟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协会申请,浙江一水建设有限公司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由总承包叁级变更为总承包贰级,同意其联保金额由10万元增加至20万元,联保额度由80万元增加至160万元;经舟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申请,嵊泗县华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由总承包叁级变更为总承包贰级,同意其联保金额由10万元增加至20万元,联保额度由80万元增加至160万元。上述2家企业变更后的《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证》编号不变,有效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舟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联保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