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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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舟普集拍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核,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出让年限 |
地价 起始价 (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330903016012JB00003 |
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DZ-WSZ-01地块 |
5681.06 |
餐饮用地兼容旅馆用地 |
≥0.1,≤0.8 |
≤50% |
≥20% |
15米 |
商业40年 |
675 |
77 |
每次1元/ m2或1元/ m2的整数倍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明确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拍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均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联合申请的企业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拍卖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6:30。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4日09:1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资规普陀分局):张女士,联系电话:0580-3054112
联系人(出让人): 李波 ,联系电话: 13506605004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