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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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试行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现将2月份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予以通报。一是个别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职,影响开评标活动;二是个别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未按照《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持证上岗,影响开评标活动。请各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强管理。
根据管理部门的意见,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代理“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被记录负面行为予以撤销。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汇总表(2025年1-2月)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