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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公开招租(挂牌)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5-05-14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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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嵊泗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精神,决定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嵊泗开元名庭酒店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基湖村碧海路20号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内,位于该酒店南面入口的不动产坐落位 东侧,紧临碧海路,场地面积约90平方米。(具体位置、面积以出租人指定为准)。

二、竞标者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本次竞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改变场地建筑结构;场地竞拍时间为2025519号早上9点,竞拍地点: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基湖村碧海路20号一楼名庭吧;

5、有意者请在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5518日下午16:00止,携有效证件及竞拍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到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基湖村碧海路20号一楼名庭吧报名。竞拍会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联系人:0580-5506666联系人:陈先生。

6、本次竞拍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户名:嵊泗县名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嵊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297276809

三、竞标价格

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基湖村碧海路20号嵊泗开元名庭酒店内,位于该酒店南面入口的不动产坐落位 东侧,紧临碧海路,场地面积约90平方米。1.95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五、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3、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5、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6、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押金退付手续。

7、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因不可抗力的情况,本公司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六、其他说明

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支付1万元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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