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18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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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系泊浮筒及疏浚项目
变更公告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录6更改为: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机械名称 | 数 量 | 要 求 |
泥驳船 | 1艘 | 与本工程相适宜 |
抓斗式挖泥船 | 2艘 | 与本工程相适宜,其中一艘须自有。 |
注:1、泥驳船和抓斗式挖泥船可为自有或租赁,若船舶为租赁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租赁协议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船舶均须提供船舶证书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自有船舶指船舶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上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船舶租赁一对一相对应,一船不得多租;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将其名下的泥驳船、抓斗式挖泥船租赁给其他投标人用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延迟至2025年7月23日。
三、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延迟至2025年8月8日9时00分。
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